被强制失踪近半年 辽宁宫玉博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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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法轮功学员宫玉博遭入室绑架后去向不明,至今已经近半年,责任单位以“涉密”为借口,不告诉他家属任何情况。他家属依法以各种方式维权,遭推诿,近日被告知宫玉博在新民某宾馆“指定地点监视居住”。

宫玉博的妻子呼吁各界人士伸出援手,让宫玉博早日回家。“我丈夫宫玉博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一向遵纪守法,是村里村外公认的好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却被公安机关野蛮对待。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被抓,唯一的经济来源被切断,这是要把我们全家老小置于死地。”“我的女儿正在大学读书,我还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因给父亲治病加上术后的治疗费用,到现在还有几万块钱的外债……”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是腊月十九,再有九天就过大年了。宫玉博从远方打工回来准备过年。这天,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黄土坎村书记王树峰、连山区沙河营乡派出所副所长田长武和一名警察,领着一个自称是“疫情防控中心”的人来到宫玉博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没有搜查证、不穿警服,车牌号是用口罩蒙住的。他们用欺骗的手段骗走了宫玉博,并抢走了书籍、电脑、手机等很多私人物品,没有留下物品清单。在这过程中,家属多次询问他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始终得不到回答。宫玉博被这群人绑架走后杳无音讯,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消失了。

在五个多月当中,家属找遍了葫芦岛市公、检、法、连山区公、检、法、葫芦岛市督查大队、各级信访办,还有市长热线、12389公安督察、12388纪检等,始终得不到回答。

直到六月十六日,家属通过国家信访局、葫芦岛市信访局才得知是沈阳市公安厅和新民公安分局联合办案。新民市公安局的电话(18640067868)说宫玉博是“监视居住”。但是,《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而宫玉博有固定住处,也不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动犯罪,是不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六月二十日,家属来到新民市公安局递交材料。但是他们拒绝见面,拒绝接收材料;家属无奈来到公安局信访办(姓黄,男接待),纪检委、新民市信访大厅递交材料,都遭到拒绝:

在新民市公安局门卫登记后,在大门外等待时,有一个穿便服的男人,听说家属要找国保大队长,就问家属是什么事。家属就讲:新民市公安局抓了我的丈夫宫玉博,如今五个月过去了,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也不知道人被关在哪里。家属要递交法律材料。该人就用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后来又把电话交给家属,电话里拒绝接收材料,拒绝见面。说他们只是配合,让家属找省厅。

新民市公安局信访办听到“国保”接案,拒受材料,理由是国保接案都不是一般的案子,都是国家保密的,不能公开。但答应给问问。

新民市纪检委拒收材料,理由是不对口。
新民市信访大厅拒收材料:不收涉及公、检、法信件,不对口。
新民市政法委不接材料。

最后,家属在新民市检察院见到姓刘检察官。刘说:你们找我就找对了,为什么不早点来?家属告知:五个月来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也不知道人在哪里。是国务院信访办把家属投诉书转交给葫芦岛市信访办,葫芦岛市信访办告诉家属:新民市公安局抓了人。

刘告诉家属:宫现在新民某宾馆“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具体地点保密。刘每周会见宫一次,看看吃住的怎么样,是否遭受虐待等,宫很好,请家属放心。家属要求会见、阅卷、办理“诉讼委托书”遭拒。但答应律师可以会见。刘声称:“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性,是×教,这件事比杀人放火还重,是大案。公安部有一个副部长直接参与这件事。

刘告诉家属: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到时候有两种情况:一是放人;二是刑拘,进入法律程序。到时候会通知你。家属要邮寄地址,被拒绝,说不收邮寄材料。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检法机关对于公民的控告、举报都必须接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直接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机关。但是,这些人和部门执法犯法,推诿、不作为。

家属向刘讲解39号文件,50号令,刘不爱听。但他接收了以下材料:
控告(新民公安局)状
信息公开申请书【含信息公开申请表11项内容】
39号文件【全套】
50号令【全套】
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
解除监视居住申请书

辽宁省新民市公安局局长吴震:024-87852554
国保大队通话人:18640067868
检察院刘姓检察官:024-8785 2000

连山区分局局长侯铁男,办公电话:0429-3171001
政委王爱民,办公电话:0429-3171005
副局长马涤非:15566755236,分管国保大队
陈玉龙:0429-3170209、13998988339,国保

连山区信访梦丽娜科长:0429-3171055
连山区司法局:0429-255 3400,陈男:180 4298 1417
连山区纪检委宋书记:0429-3171072
连山区控申:0429-212 2000

沙河营派出所所长李尧:0429-4155010
副所长田长武:13604290021
黄土坎村书记王树峰:183429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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